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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05-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

    日期:2020-05-09 14:48:56 来源: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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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统一规范的登记注册体系。  

      政策解读: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注册登记一直是我们的目标,自20201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经营范围从原来的写作文到现在的选择题,使用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则基础信息库,结合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申请人提供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注册登记服务。下半年,投资人在注册登记时,符合地址标准化、经营范围标准化的,全部实行机器智能审。

      2.持续深化企业开办零见面改革。

      政策解读:对接金华市地名办地址库,结合梳理出的适合智能审批的经营范围以及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实现智能审批。推行企业开办马上办模式,全市常态化企业开办均要求在八小时工作时内完成。打造通办业务窗口。开发区试点线下一窗集成服务模式,打造统一窗口受理统一发放证照票章流程。等智能审核试点成功后,在永康、婺城的工业园区、特色小镇、乡镇365服务中心放置智能机器人,结合当地已有的乡镇导办帮办基础,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多点办智能办

      3.积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政策解读:所谓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证指的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即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将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类证件相分离,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目前,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在320日出台《金华市市场监管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办法》,拓宽了告知承诺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打造告知承诺+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的放管服监管闭环。

      4.深化产品准入改革。

      政策解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证的产品包括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发证的包括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一单一书一报告是指提交申请单、承诺书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贯彻新法促进外商投资。

      政策解读: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和要求外,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登记。允许境内自然人与外国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简化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手续,对于已在长三角地区范围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提交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再投资的,免于提交新的公证认证文件。

      6.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政策解读:市场主体退出是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但就目前市场主体退出实践的过程中,面临着主体退出渠道不通畅、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退出成本比较高等一系列问题,这使得退出的主体比例明显偏低,从而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基于当前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省里统一开发一网服务平台,打通了市场监管、税务、人力社保、商务、海关、人民银行等业务系统,全面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时间。实现注销提交材料精减一半以上,办理时间大幅度压缩,制度性交易费用实现零成本

      7.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

      政策解读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的范围是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1912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清理重点是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准入限制等。

      (二)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者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等。

      (三)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在生产要素使用、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方面行政管理、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等。

      (四)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组织、引导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等

      8.完善知识产权培育保护体系。

      政策解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支撑。在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方面,鼓励产业园区和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并给予一定金额的经费补助(最高20万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企业获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给予不高于当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一年最高补助30万元。

      9.加大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政策解读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的范围是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1912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清理重点是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准入限制等。

      (二)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者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等。

      (三)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在生产要素使用、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方面行政管理、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等。

      (四)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组织、引导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等

      10.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

      政策解读2020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围绕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突出领域,具体为水电气价格、企业房屋租金、物流领域相关收费、融资过程相关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各类保证金等,包括水电气价格要求21-430日期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要下调10%;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工业厂房、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免收23月两个月租金,以及查处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咨询费等行为,商业银行利用优势地位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信贷业务中开展的尽职调查、贷后管理等应尽的工作内容转为收费项目,转嫁成本等行为。

      11.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应用。

      12.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13.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政策解读互联网+监管改革、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为了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公平公正执法,减少对企业无故干扰;信用监管是通过关联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行差异性监管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告知承诺+信用闭环,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

      14.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15.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

      16.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17.发挥标准引领支撑作用。

      政策解读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政策解读

      一、哪些产品可以申请CCC免办

      (一)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二)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三)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

      (四)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五)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

      (六)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

      二、CCC免办申请途径

      CCC免办证明的受理、审核实行全程电子化申请和管理(管理系统网址:http://cccmb.cnca.cn),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办理。

      三、CCC免办的办理要求

      符合CCC免办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CCC免办申请。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以及后续监管要求。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此类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对此类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测试的机构。CCC认证检测样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CCC认证委托人。此类产品和样品均不得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本次研究、开发、测试计划书/项目书;

      4.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5.CCC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CCC认证送样通知书(含认证委托人、样品全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二)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此类零部件/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维修单位(包括整机/整车集中采购商/仓储商/其指定的零部件采购商)或者最终用户。零部件/产品的数量应当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此类免办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4.关于相应产品符合国内安全标准的承诺

      (三)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此类设备/零部件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使用此类设备/零部件的工厂/公司。

      此类免办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该工厂生产线/成套设备生产线的相关证明材料;

      4.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四)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此类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负责商业展示的公司,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资料中表明展示的时间及展示后该产品的处理方式(不得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保证其不改变产品的用途。此类免办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4.关于相应产品符合国内安全标准的承诺。

      (五)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此类零部件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使用此类零部件的工厂/公司。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材料中承诺成品出口后两周内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核查。

      此类免办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成品出口合同;

      4.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四、CCC免办后续监管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通过CCC免办产品在2年内完成后续监管。监管记录录入CCC免办系统。

      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事项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

      自我声明,是指检验检测机构自主将符合条件的资质认定申请事项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承诺和声明,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后视同完成备案或审批。

      二、哪几类情况可以实施自我声明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审批事项中的下列内容可以采用自我声明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一)检验标准变更(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未发生变化,未新增检测项目和参数,检测能力达到变更后标准规定要求的水平);

      (二)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变更;

      (三)检验检测机构地址名称变更(仅限于实际地理位置不变,机构地址名称变更的情况);

      (四)检验检测机构主要人员变更;

      (五)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

      (六)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取消;

      (七)部分领域资质认定复查(不包括食品、机动车、司法鉴定、公安刑事技术等领域)。

      三、自我声明的条件

      1.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复查申请自我声明,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原有效期内检测能力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未发生变化;

      (三)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发生变化;

      (四)机构名称、机构注册场所和检测场所未发生变化;

      (五)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六)原有效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七)不属于机动车检验机构、食品检验机构(凡是含食品检验检测项目的视作食品检验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公安刑事技术机构。

      四、自我声明程序

      (一)申请资质认定行政审批事项自我声明的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向资质认定审批部门提交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书(见附件1)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质认定审批部门应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自我声明承诺书是否盖章,符合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归档处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自我声明申请材料。

      (三)申请人在资质认定审批部门归档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下载和打印自我声明确认书(见附件2)。

      (四)资质认定审批系统自动推送自我声明机构和自我声明内容到省质监局官网实时向社会公布,予以社会监督,供社会查询。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政策解读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9101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48号公告,对依法需要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目录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75种减少至32种,60Kg以上的非自动衡器等计量器具取消型式评价许可。

      什么是型式评价

      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是否符合我国计量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所进行的技术评价工作称为型式评价。

      凡制造目录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型式评价。型式评价合格后,应当履行型式批准手续,颁发证书。

      32种需型式评价的产品目录

      1.加气机

      2.水表

      3.燃气表

      4.热能表

      5.流量计

      6.血压计(表)

      7.眼压计

      8.压力仪表

      9.机动车测速仪

      10.加油机

      11.出租汽车计价器

      12.称重传感器

      13.称重显示器

      14.电能表

      15.声级计

      16.听力计

      17.焦度计

      18.验光仪器

      19.糖量计

      20.烟尘粉尘测量仪

      21.颗粒物采样器

      22.轨道衡

      23.大气采样器

      24.透射式烟度计

      25.水分测定仪

      26.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27.电力测量用互感器

      28.测绘仪器

      29.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

      30.体温计

      31.非自动衡器

      32.自动衡器

      型式评价办理流程

      1.提交样机照片、使用说明书(或者产品样本)、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清单、执行产品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等相关信息等与样机送指定型式评价实验室。

      2.由型式评价实验室将上述技术资料上传至计量信息管理系统。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表、申请者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可自动读取的无需提供)以及指定实验室评价结果决定型式批准,颁发证书。(注:申请电子计价秤型式批准时应提交电子计价秤软件测评报告。)

      18.助推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政策解读:搜集我市各部门出台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并对政策进行颗粒化梳理、汇总。在企业成立期,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行业分类等,匹配与企业相关的政策,通过企业开办零见面平台、短信平台推送至企业,同时通过小微成长课堂为企业开展登记注册、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培训。在企业成长期,根据企业的行业、营收、税收等情况,为其精准匹配、推送相关政策,依托小微办成员单位相关职能,为小微企业成长提供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在企业成熟期,为企业推送行业相关政策外,提供品牌建设、知识产权、质量提升、股改、上市等方面的支持。并通过开展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政策落地情况。完善培育库出入库标准,在培育库中链入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园区、银行等各方面资源,为入库企业赋能。

      19.提升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效能。

     政策解读1、动产抵押人的范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抵押的物品:抵押人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可进行抵押。

      3、动产抵押的信息公开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动产抵押网络登记全国统一办理网址:(http://dcdy.gsxt.gov.cn/loginSydq/index.xhtml?isNotLogin=1

      20. 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

      政策解读: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14家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均已全部入驻浙里检平台,实现互联网+检验检测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可以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全流程在线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通过浙里检平台可实时进行机构查询、委托下单、物流送样、费用支付、报告下载全流程在线办理,做到了检验检测一件事一次都不用跑一站式服务。

        21、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申亚飞   联系电话:0579-82467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