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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无特定对象
意见
[有效·正文]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办公室
金市监发〔2020〕7号
2020-05-09
主动公开
ZJGC68-2020-00001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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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网络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便民服务最优、机关效能最高的地市,不断提升现代化都市区发展软实力,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就金华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1.建立统一规范的登记注册体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建立办理程序统一、审查规则透明、文书材料规范的登记注册体系。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标准化目录化试点(试点单位:义乌),开展注册登记“智能化”审批试点(试点单位:婺城、义乌),构建从“网上办”到“掌上审”的全链条电子化审核系统,全市一体化推进商事登记“钉钉审核”平台。
2.持续深化企业开办“零见面”改革。继续深化完善企业开办“零见面”平台,建设2.0版,不断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2020年实现企业开办网办比率95%以上,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率70%以上。继续细化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的流程衔接,合并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推进首套印章政府买单;大力推广企业开办“马上办”,打造线上一网集成、线下一窗集成工作模式,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发放证照票章(试点单位:开发区);试点推行企业开办“零距离”,将企业开办向基层、园区、平台延伸覆盖,实现“多点办”“就近办”“智能办”(试点单位:婺城、永康)。
3.积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不断滚动优化,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出台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推行“企业申请+承诺”模式,实现《药品经营许可证》当场领证。
4.深化产品准入改革。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由目前的24大类进一步缩减为10大类。继续降低申领要求,有序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企业申请材料实行“一单一书一报告”。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由法定承诺期限压缩为1天(危险化学品除外)。
5.贯彻新法促进外商投资。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继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范围(婺城区、金东区、磐安县),实现市域内外资登记授权全覆盖。允许境内自然人与外国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提交《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经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和认证文件;对于已在长三角地区范围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提交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再投资的,免于提交新的公证认证文件。
6.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注销“一网”平台功能,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简易注销制度,积极争取列入试点区域。规范完善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市场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退出。
二、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7.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一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释放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公正监管的信号,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各类企业投资信心。
8.完善知识产权培育保护体系。围绕重点主导产业和特色细分行业,有选择地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逐步推进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促进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担保提质扩面。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着力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格局。持续开展省级商业秘密示范区、示范站建设和提升改造,建成全市范围内以点带面、快捷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一站式”靠前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9.加大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开展全市重点企业反垄断辅导活动,重点查处公用企业实施强制交易、限制竞争、滥收费用、借助优势地位转嫁义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对医药、教育教学服务、旅游、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和垄断行为进行排查。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10.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推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行政审批中介等领域涉企收费检查,督促各涉企收费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级政府出台的各项降费政策。抽查商业银行、水电气公用事业单位收费,查处利用自然形成的强势地位搭车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营商成本。
三、完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开公正的执法环境
11.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应用。市场监管领域所有的执法检查都要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监管。大力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推动审管衔接,构建信用监管全闭环。在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和相关许可时推行“告知承诺制”,及时开展事后监管,对守信市场主体给予信用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打造“告知承诺+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全闭环,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12.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探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企业高中低不同的风险等级实施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精准化监管;按照“通用+专用”的原则,坚持一般风险与专业风险相结合,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出台企业信用修复等信用标准,有力支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13.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等一些特殊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执法检查都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的无故干扰,杜绝随意执法和权力寻租,保证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性。
14.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质量监管,完善消费品召回制度,加大消费品信息收集、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逐步推进对电梯、叉车的智慧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15.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创业。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告知承诺制,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已及时纠正,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加强行政指导,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对监管执法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和杜绝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简单粗暴执法行为发生。
四、优化“三服务”意识,营造优质健康的发展环境
16.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发挥质量认证的市场化、国际化特点,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依据国际规则推动国际互认,提高国际贸易便利化程度。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引导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提质升级,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
17.发挥标准引领支撑作用。积极引导和开展营商环境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工作。大力推动和实施已验收通过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围绕八大细分产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18.助推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深入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科学分析小微企业成立期、成长期、成熟期阶段性政策需求,实现小微企业涉企政策推送常态化、电子化、精准化,探索建立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小微企业“培育库”建设和管理,整合资源,实现入库企业与优质资源对接。
19.提升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效能。依托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在线受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便捷当事人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提升动产抵押登记公示效果。
20.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作用,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技术服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取消部分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许可,对60千克以上非自动衡器等计量器具取消型式评价许可,推动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争取省局3C免办权限下放金华。凡是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以及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3C免办将直接可以在金华办理。简化部分检验机构审批流程,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审批事项中检验标准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地址名称变更、主要人员变更、法人性质变更、能力取消、部分领域资质认定复查等七类情况可以采用自我声明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后取得资质。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