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的首要大事,百味盐为先,食盐作为市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为守护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金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浙江省盐业集团金华市盐业有限公司,就食盐消费提示如下:
一、这三类盐,坚决不买!
1.散装食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第八条规定,国家明令禁止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餐饮服务提供者也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散装食盐。
2.“三无”盐
散装盐大多为“三无”产品,甚至可能是工业盐、融雪盐,含有亚硝酸盐、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严禁食用。
3.来路不明的“私盐”
流动摊贩、微信群、朋友圈里售卖的“自晒盐”“大粒海盐”“土盐”,一律不要购买。
二、正规食盐怎么挑?
1.渠道正规
可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便利店、副食店或正规电商渠道购买。
2.包装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第十九条规定,市场上销售的碘盐应当为小包装。
3.核验合规标识
正规食盐外包装需具备以下三类合规标识:
① 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统一为SC编码,是合法生产的硬性要求,无SC开头编号的请勿购买。
② 产品执行标准:认准GB 2721-2015或GB/T 5461-2016,确保产品质量有据可查。
③ 碘含量说明:在浙江省销售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为18~33毫克/千克,并明确标注“加碘食盐”;未加碘食盐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
4.扫码溯源
认准产品包装上“浙食链”二维码,扫码即可查看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检测到销售流通等全过程、全链路信息。
特别说明:“浙食链”为浙江省本土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系统,仅适用于省内生产赋码的食盐产品。外省正规合格食盐无“浙食链”二维码,但均带有属地官方溯源标识及完整生产资质信息,消费者可通过对应产地溯源渠道核验真伪。
三、加碘盐还是无碘盐?
碘是人体必需的一种微量元素,只能从外界摄取。疾控部门相关监测数据表明,金华市属于外环境缺碘地区,本地水土、饮用水天然碘含量不足,居民无法通过日常饮食、饮水满足人体碘需求,而食用碘盐是目前最简便、安全、有效的补碘方式。
无碘盐仅适用于甲亢、甲状腺炎等需遵医嘱限碘的特殊人群,普通居民切勿盲目食用无碘盐。
四、科学用盐,健康“控盐”
1.控好量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成人每天食盐摄入量≤5克。
2.警惕“隐形盐”
酱油、咸菜、豆瓣酱、加工肉、零食等含钠量较高,别让“看不见的盐”超标,日常饮食需综合把控总摄入量。
3.妥善保存碘盐
将碘盐存放在阴凉、干燥、避光处,远离灶台;按需购买,避免长期存放导致碘流失。
4.出锅前放盐
炒菜出锅前放盐,避免长时间爆炒、久煮,以减少碘的流失,保障食盐补碘效果。
五、维权与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用过程中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0579-88900000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进行咨询、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