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糖、保健食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28类食品4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30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金华市婺城区佳颖早餐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1批次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兰溪市蓝萍生鲜超市在美团(网店)销售的1批次黄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下市菜市场朱有良销售的1批次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金华市金东区吴杰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金华市婺城区向涛生鲜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1批次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义乌市潘芤食品店销售的1批次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东关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1批次长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金华市婺城区富嘉生鲜超市在美团(网店)销售的1批次螺丝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武义县果霸超市销售的1批次杨梅,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浦江县研糖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红糖酥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60831.pdf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