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冷冻饮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食糖、豆制品等22类食品3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00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永康市张林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浦江县子瞻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东阳市六石卫华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金华市婺城区马海路蔬白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武义笙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芒果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义乌市松兵蔬菜商行销售的1批次倍硫磷、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金华市金东区新建果品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50915).pdf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