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酒类、豆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10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磐安县菜婆婆生鲜副食店销售的1批次橙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东阳市和平果蔬批发市场湘北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金华市金东区正飞果业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1.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50725.pdf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