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ZJ25330000300430191的黄冰糖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金华市婺城区秀娟副食经营部的黄冰糖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色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 年4月24 日,我局收到由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 GS202511476 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黄冰糖经抽样检验, 色值项目不符合 GB/T35883-2018《冰糖》(一级)要求,检验不合格。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 场检查,发现同批次的黄冰糖已全部销售(40 包)。案发后当事人予以召回,但因全部零售,未能召回。当事人提供了黄冰糖供货商资质、出厂检验报告以及进货记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 (一)》第 6 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建议不予立案。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