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1期),涉及我市3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义乌市三号小食杂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三号小食杂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1月9日向义乌市三号小食杂店送达了编号为SBJ2433000000513653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金华市金东区志科农产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志科农产品经营部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标称春霞淀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红薯粉丝,苋菜红、日落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12月30日向金华市金东区志科农产品经营部送达了编号为SBP2433000000274367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东阳市东门菜场周彩云摊位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阳市东门菜场周彩云摊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12月19日向东阳市东门菜场周彩云摊位送达了编号为GZJ2433000030053185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