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涉及我市4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义乌市凌豪小食杂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凌豪小食杂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1月9日向义乌市凌豪小食杂店送达了编号为SBJ2433000000513652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金华市婺城区王艳萍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王艳萍蔬菜店销售的去皮荸荠,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12月20日向金华市婺城区王艳萍蔬菜店送达了编号为SBP2433000000274385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义乌市陈晶水产品商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陈晶水产品商行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12月16日向义乌市陈晶水产品商行送达了编号为GZJ2433000030053185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廿三里中心菜场杨海龙摊位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廿三里中心菜场杨海龙摊位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12月20日向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廿三里中心菜场杨海龙摊位送达了编号为SBJ2433000030054013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