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期)

日期:2025-03-06 16:35:0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6期),涉及我市4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义乌市正鼎干果商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正鼎干果商行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126日向义乌市正鼎干果商行送达了编号为GZJ2433000000273549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义乌市涵欣食品商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涵欣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金华市心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雪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金华市心厂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1219日向义乌市涵欣食品商行送达了编号为GZJ2433000030113237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金华市心厂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涵欣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金华市心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雪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金华市心厂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1216日向金华市心厂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GZJ2433000030113237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义乌市圣佳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圣佳超市销售的甲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1210日向义乌市圣佳超市送达了编号为GZJ2433000000273552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