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餐饮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茶叶、罐头、酒类等16类食品1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30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浦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金华市婺城区进哥糕点店销售的1批次月饼(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义乌市玲赛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义乌市乐久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巧克力脆皮雪糕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武义上珍园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珍缘冰糖(单晶冰糖)干燥失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义上珍园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5、金华市金东区郑彤果品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黑炭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永康市新易超市销售的1批次芒果苯醚甲环唑、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浙江多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茶叶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金华市金东区行行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51212).pdf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