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餐饮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茶叶、罐头、酒类等16类食品1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30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金华市浙一宛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1批次辣椒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浦江县艳芳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荔枝(妃子笑)吡唑醚菌酯、氰霜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金华市婺城区小文鲜多惠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红薯毒死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义乌市百荟食品商行的标称义乌市乐久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芋味脆皮雪糕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金华市金东区家辉果业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荔枝桂味氟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浦江县黄宅大吉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印模糕(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武义县亿家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履坦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芒果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金华市金东区跃东果菜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芹菜啶虫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51209).pdf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