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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做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经个体工商户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等程序,拟认定265户个体工商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27日—10月3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采用实名。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725室。
电话:0579-82466258。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