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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华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婺11号建议答复的函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金市监办建〔2024〕50号
2024-06-13
主动公开

朗读
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市场职业打假乱象助力“营商无忧”的建议》(婺11号)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认真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金华市职业打假基本情况
近年来,借“消费维权”之名行“个人牟利”之实的职业打假问题愈演愈烈,呈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现行法律未对职业打假作出定义,且普遍支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损害消费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职业打假群体正是利用惩罚性赔偿规则,专门购买涉嫌违法或者瑕疵的商品,并通过直接向商家索赔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等途径,要求三倍或者十倍赔偿。如果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令其满意,便通过反复的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纪检监察、信访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骚扰施压,为其非正常的消费索赔行为“服务”,严重违背法律初衷和社会公序良俗。
2023年,在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次数10次及以上有4324人(同比增长7.72%),共11.41万件(同比增长10.99%),约占全市投诉举报总量的三成。同期,金华市市场监管系统被复议1489件次,同比增长40.3%,其中96%以上由职业索赔群体申请。但从规范市场秩序的实际效果上看,职业打假群体并未发挥净化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2023年,普通消费者举报被立案的13137件,立案后给予处罚的448件,占立案总数的3.41%;职业打假群体举报被立案的18159件,立案后给予处罚的231件,占立案总数的1.27%,“处罚率”不到普通消费者的四成。
二、金华市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职业打假的工作情况
(一)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情况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多措并举,遏制职业打假乱象,维护良好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是畅通渠道,规范办理程序。严格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规定的法定受理范围,在全国12315平台统一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确保线上线下一体化。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细化明确投诉举报各处置环节时间节点,形成统一规范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受理、分流、督办、反馈、分析、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充分利用全国12315平台短信告知、预警提示等功能,履行告知答复的义务,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
二是分类办理,提升处置效能。加强对消费投诉的甄别和研判,对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依法不予受理或终止调解,避免因职业打假群体滥诉行为造成行政资源的占用和浪费。对普通消费纠纷,在投诉处理中发现被诉方存在明显过错责任的,作充分调解,把工作的落脚点从“程序性办结”向“案结事了”转变。
三是加强监管,推动柔性执法。针对投诉举报集中的重点企业、重点平台积极开展约谈,督促平台履行核验登记、信息报送、动态监测、检查监控等责任,从源头上规范经营行为,压缩职业索赔滋生空间。结合“放心消费在金华”创建活动,强化宣传培训引导,提升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敢于对不合理的赔偿要求说“不”。对于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广告、网络交易、食品安全等“28+18”种轻微违法,包容审慎作出处罚裁量,提高执法效能和社会治理效果。
四是积极探索,规治职业打假。金华在兰溪、永康、金东等地探索实践,建立跨部门职业打假认定及后续处置机制。今年1月,兰溪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七部门出台《兰溪市依法限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的实施方案》,推出“1358”治理工作体系。5月,《永康市依法限制恶意性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行为实施办法》已经永康市政府公告征求意见,明确12项认定标准。金东区已草拟相关文件,正在跨部门征求意见建议。
(二)司法机关工作情况
金华司法机关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打击“知假买假’’等不诚信行为,助力打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依法开展滥诉甄别,保障司法秩序。我市成立依法规范诉讼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滥诉联合甄别专业委员会,以统一制定完善滥诉联合甄别机制和认定程序。出台《关于规范行政司法救济权行使的指导意见》对滥用诉权、复议申请权具体情形进行细化、量化(5件以上),使滥诉认定更具可操作性。截至目前,滥诉联合甄别专业委员会共对七批次61人审查后予以备案,有效遏制和惩戒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的滥诉行为。
二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统一司法理念。依托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对行政机关移送的以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强行索要“封口费”、“保证金”等各种名目的敲诈勒索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予以有力打击。对纳入滥诉黑名单的职业打假人提出的对各类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请,直接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三是依法打击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对相关案件、警情、举报信息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线索开展甄别,涉嫌敲诈勒索、诈骗以及涉黑涉恶的犯罪行为由刑侦部门打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由治安部门查处。2023年,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电商平台漏洞恶意索赔的涉网恶势力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350余家网店,涉案金额 380余万元。
三、下步工作
遏制职业打假乱象是一个综合性社会问题,涉及多种利益群体,需要在法律框架下,多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施策,推动共治。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今年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首次出台,《实施条例》明确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贯彻实施,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切实提升法律普及率和使用率。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区分真打假、职业打假和敲诈勒索,公正处理案件,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在法律框架内为市场主体的发展营造更宽松的环境。对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的,依法予以打击。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协调司法、公安、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建立应对职业打假群体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力争在金华市域推动出台相关文件,发挥各部门自身的专业性和职能特点,从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司法保障等各方面治理职业打假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1*********9。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