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2期),涉及我市2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12月27日向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送达了编号为SBJ2333000030054323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金华市婺城区诗进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诗进蔬菜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12月20日向金华市婺城区诗进蔬菜店送达了编号为SBJ2333000030054350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