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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日期:2024-04-17 17:50:32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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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市开监告字〔2024〕第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对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金华市金萧苗木专业合作社、金华市茁壮苗木专业合作社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述市场经营主体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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