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5期),涉及我市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金华市金东区德胜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德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倍硫磷、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12月26日向金华市金东区德胜蔬菜经营部送达了编号为SBJ2333000030054306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12月21日向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送达了编号为SBJ2333000030054322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