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0205)

日期:2024-02-05 14:35:19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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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保健食品、饮料、糕点、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酒类、蛋制品、罐头、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等食品5000多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抽样检验合格41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浦江县哲恺超市销售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磐安县东东家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金华市金东区薛绍兵蔬菜摊销售1批次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东阳市画水水良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浙江细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浦江县每时超市销售的1批次豇豆噻虫嗪、噻虫胺、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永康花川菜场陈先发销售的1批次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义乌市聚盟超市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义乌市礼萃水果商行销售的1批次绿心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金华市婺城区易恬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白萝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附件1.pdf

附件2.pdf

附件3.pdf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