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蛋制品、豆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乳制品、糖果制品等食品1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兰溪市衢时购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再君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再君泡豇豆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南再君菜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东阳市白云金兴副食店销售的1批次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义乌市冰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雪泥(绿豆沙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4、东阳市霏洋副食店销售的1批次杨梅东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东阳市湖溪镇樵夫天泉饮用水厂生产售的1批次千山岛山湖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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