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食糖、糖果制品等食品1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金华市婺城区梓扬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1批次铁杆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浦江县艺联超市销售的1批次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3、义乌市仇咪食品店销售的1批次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4、磐安县陈秀丽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5、东阳市好七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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