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基本数据
2023年11月份,全市共受理投诉23213件,已办结18819件,达成调解协议4040件,双方自行和解1147件,一方无故不参加调解,或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2558件,一方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2542件,存在不予受理情形329件,投诉人撤回11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9万元;受理举报11520件,已办结9745件;咨询电话17142个(咨询数据由8890提供)。其中省统一政务平台转办108件,人民来信214件。
二、投诉举报情况
(一)投诉情况:商品类投诉20838件,占投诉总量的89.8%,其中家居用品类3595件、儿童用品1795件、服装鞋帽类4453件、食品饮料类1915件、交通工具类916件(其中汽车435件)、文化运动用品708件。服务类投诉2372件,占投诉总量的10.2%,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578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40件、美容美发洗浴216件、教育培训服务142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108件、销售服务149件。
(二)举报情况:本月广告违法行为4923件,不正当竞争行为2450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167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1011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359件。
三、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28日,消费者柳先生在义乌市某奶粉店消费1170元想购买奶粉,商家说没有货,消费者表示需要退款后商家又说有两罐可以发货。消费者表示自己已经不需要了,商家还要发货,存在强买强卖的嫌疑,诉求:要求退款,望处理。
处理结果:经调查,商家对此事表示不认可,表示是营业员沟通不当导致,已同意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