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基本数据
2023年8月份,全市共受理投诉27652件,已办结21467件,达成调解协议3788件,双方自行和解1401件,一方无故不参加调解,或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3085件,一方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2666件,存在不予受理情形662件,投诉人撤回16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8万元;受理举报10909件,已办结8774件;咨询电话16954个(咨询数据由8890提供)。其中省统一政务平台转办144件,人民来信295件。
二、投诉举报情况
(一)投诉情况:商品类投诉24691件,占投诉总量的89.3%,其中家居用品类4791件、儿童用品3381件、服装鞋帽类2372件、食品饮料类2507件、交通工具类1277件(其中汽车600件)、文化运动用品1201件。服务类投诉2955件,占投诉总量的10.7%,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957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59件、美容美发洗浴211件、教育培训服务178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148件、销售服务120件。
(二)举报情况:本月违法广告行为4240件,不正当竞争行为1620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419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1162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626件。
三、典型案例
市民来电反映:2021年8月份左右,在金华市婺城区某黄金店购买了项链,消费5100元,当时明确表示要足金999项链,对方却推荐金916的项链且未告知。一年后,市民去其他店换款式,才知道该项链不是足金的。2023年4月份,在该黄金店交了2000元的差价更换了款式,但是项链佩戴不到一周就断了。联系商家处理,一直没有回复。希望相关部门帮助维权,商家退货退款或更换新项链。
处理结果:2023年9月7日,经工作人员上门核查,与商家沟通后,商家表示先向上级申请更换,如若不行可进行同款更换,与你本人联系后,你本人表示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