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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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219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文件字号:

    金市监办提〔2023〕3号

  • 成文日期:

    2023-07-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21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07-06 15:51:03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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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俞委员

    提出的《关于新冠疫情后多余药品及时处理的建议》收悉,616日,经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截至5月底,金华市辖区有药品批发企业63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52家(含批零一体企业21家),药品零售企业2635家,其中连锁门店2178家,单体药店457家;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2家(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金华)有限公司)。注册在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数为2996人。

    2.截至52日,全市应急医疗物资医疗机构储备主要品种:抗新冠病毒小分子治疗药物奈玛特韦/利托那韦2464盒,阿兹夫定9839盒,莫纳匹韦12751盒,罗米司伟单抗27盒。全市应急医疗物资政府实物储备主要品种:抗新冠病毒小分子治疗药物奈玛特韦/利托那韦431盒,阿兹夫定2158盒,快克库存90885盒,芙朴感冒颗粒35500盒,布洛芬颗粒48600盒,双氯芬酸钠50420盒。全市防疫物资(非医用)储备总共2100.7万只(件)。

    二、近期工作

    1.市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专班积极统筹做好全市医疗机构储备、政府实物储备、市场流通储备、政府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按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有效性和科学性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储备重点药品目录,明确重点药品储备数量。其中医疗机构按不少于1个月使用量储备,政府应急储备按不少于2个月使用量储备。

    2.定期在全市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专项检查,要求经营者切实规范销售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同时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发布提醒告诫,利用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科普文章,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安全使用药品。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以便群众在遇到非法经营行为时能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全市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起,其中哄抬物价案件11起、未明码标价案件2起,罚没金额7.4万元。

    3.近年来多次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和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严格执业药师审方制度,严厉打击执业药师虚挂等违法行为。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金华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细则》配备执业药师,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宣传药品经营规范,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保持高压态势,严管重罚。将日常监管纳入动态信用,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4.依托零售药店,以高效便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区药事服务站建设,将药事服务站功能扩展为24小时供应药品、在线用药咨询。同时与现代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让药事服务向社区延伸,走进家庭。多形式开展科普讲座,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优质的用药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

    1.市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专班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做好全市药品流通领域疫情用药监测,确保流通领域药品供应。对医疗物资品种和数量及时进行更新,对防疫临期物资和过量物资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将前期防疫物资的租赁仓库储备更新为与政府实物储备或流通储备模式。

    2.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坚决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打击恶意抬高药品销售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同时推进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对短时间内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药品进行预警通报,及早采取措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3.加强执业药师在岗和挂证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查实挂证的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店,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和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系统,纳入黑名单管理。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加强信息公示,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公布我市零售药店药品的库存情况和销售价格,引导群众就近到医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零售药店合理购药。另在零售药店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便于老百姓过期药品处置。

    5.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态势,适时开展闲置药品献爱心活动。一方面向社会宣传合理用药,避免家庭囤积药品及预防个人过量用药;另一方面通过闲置药品献爱心活动,回笼社会上的闲置药品,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销毁,对质量合格药品进行捐赠。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做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8******7。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