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99033995K/2023-04232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 1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文件字号:

    金市监办建〔2023〕8号

  • 成文日期:

    2023-06-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 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07-06 11:16:41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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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金华市直播带货行业中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直播带货行业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年以来,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柔性引导、强化刚性约束、开展示范创建,推动直播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制度先行,推动主体合规自律。强化行政指导和宣传引导,公开发布《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提醒警示函》和《监管指导意见》;制定发布《合规经营指南》和《负面清单》,通过柔性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营销活动。年以来,全市各地创设相关制度规则22个,约谈直播营销主体1369家(次),引导平台建立内控机制10家,指导平台直播间建立消费争议在线解决机制14家。同时,组织开展企业主体培训11场,开展平台企业帮扶11次,市场主体知法守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联动联管,注重协同配合发力。联合网信、公安、商务、文广旅、税务等部门印发行动方案,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8次,齐抓共管、协同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数字赋能,强化违法精准打击。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在直播营销活动常态化监测中,全面拓宽线索摸排渠道,年以来,全市累计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1825条、共受理涉及电商直播投诉举报2254起,均已有效处置;摸排发现网络直播营销违法线索437条,均已依法办理;共查处网络直播营销相关违法案件264件,罚没款440余万元。其中金华搬腿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内将购进的进口火腿整腿分割、切片、包装后打上包含他人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的标签工厂价”“直播福利为噱头,通过直播、视频推荐等形式销售,被我局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69300的处罚

    (四)服务保障,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在金义综保区,设立了浙江省首个自贸区跨境电商消费维权中心,助力营造更加包容开放的营商环境,促进四新经济蓬勃发展。在义乌,成立了全省首家电商直播基地消费维权联络站,助力消费维权、加强信息沟通,打通服务电商和消费者的最后一公里

    (五)示范引领,打造行业发展样板。在全市启动放心消费直播间和绿色直播间建设培育活动,通过典型选树和梯次培育,以示范促规范,形成良好带动效应。截至目前,全市共指导推动直播间承诺、亮诺和践诺231家,培育放心消费直播间28家,推动绿色直播间创建71家,示范引领效果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投入,提升直播监测能力。去年11月我市获批成为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实验区平台经济治理试点地区,我局根据试点要求向市政府申请了平台“e路通试点项目,该项目包含绿色直播间在线申报评比、合规指导、在线直播监测分析等功能,能极大提升我市直播监测和监管能力。目前该项目已获批在稳步推进中,估计年底能初步建成投入使用。

    (二)畅通渠道,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建立投诉举报快速接收机制,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和咨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加强ODR(在线纠纷调解)、维权服务站点、共享法庭等建设,打造全市放心消费维权体系,实现细小纠纷不出店、一般纠纷不出圈

    (三)加大宣传,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社等载体,适时发布食品电商直播消费警示及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强化维权意识,提高直播销售食品安全性的认识。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

    联系人:何*   联系电话:1*********4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