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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第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磐13号建议答复的函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金市监办建〔2023〕6号
2023-07-03
主动公开

朗读
徐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您在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餐饮行业滥用中药材的建议》(磐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好,老百姓更加重视身体健康,“食疗”成为当下一种时尚,一些餐饮单位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利用中药材的一些“功效”,将非药食两用中药材用于食用或添加到食品当中,起到所谓的“食疗”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餐饮行业滥用非药食两用中药材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我局多措并举加强餐饮行业滥用非药食两用中药材的监管,并取得了很大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加强药食两用中药材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餐饮食品培训和日常检查宣传工作,做好餐饮行业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宣传力度,确保人人知晓。二是加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不定期将违反添加非药食两用中药材的典型案例通过公众号或展板的形式向大家宣传。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宣传力度。通过餐饮行业常见的非法添加非药食两用中药材违法宣传案件进行通报,提醒各餐饮单位禁止食品宣传疗效等功能;2021年1月29日《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已经废止,原“药膳” 餐厅必须经当地中医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发给药膳经营许可证后方能经营,废止后所谓“药膳”必须是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所以本质上是有不同的。所以在日常工作、宣传活动当中加强餐饮单位培训、宣传是一项事半功倍的工作。
(二)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近几年,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餐饮单位滥用非药食两用中药材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展自泡酒、卤味及宣传“保健”功能菜品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外观和抽检等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滥用中药材的案件,如:2022年11月份义乌局查办的一起义乌市滇洪火锅店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案值达到208152元,有效的打击了餐饮行业滥用中药材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建立联合协同机制,形成合力。为有效遏制滥用中药材的行为,市场监管加强与卫健委和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和信息互通,去年在金华开展“十大药膳”等活动,今年也将与卫健委开展相应的“药膳”评选等活动,通过各种渠道让餐饮单位、老百姓等正确认知“药膳”是添加了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四)发挥协会作用,提高社会监督力量。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着力谋划如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力保障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多方试点,形成合力。如永康市探索“三支队伍”建设,通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员及志愿者资源优势,联通三大节点激发三大特性,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二是走访调研各县市区餐饮协会。市局积极与各餐饮协会并召开座谈会,针对餐饮协会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后期发展等展开座谈。三是召开各级协会会议。多次召开会议,希望积极发挥餐饮协会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餐饮行业培训、指导,提高餐饮行业质量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餐饮行业中滥用中药材:
(一)加大打击力度。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餐饮行业添加药品行为,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厨师等培训,让厨师、餐饮行业业主、消费者认识到滥用中药材的危害,让有“药膳”的餐饮单位积极通过科普等方式,宣传药食两用中药材;市人力社保局也将大力培育“药乡月嫂”、“药膳师”等特色产业新时代技能人才。
(三)加强多部门协作。通过加大与卫健委、商务主管部门协作,形成有效的部门合力,对有“药膳”的餐饮单位,通过门牌等方式,让消费者能够直观识别,确保食品安全。
联系人:钟** 联系电话:8******2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