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0期),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康市玲玲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康市玲玲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鱼山鱼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鸭脖,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南鱼山鱼海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01月11日向永康市玲玲超市送达了编号为SC2233000000274517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5公斤,已销售5公斤。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