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3期)

日期:2023-11-27 11:10:53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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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2期),涉及我市5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康市西城俞腾飞桶装水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康市西城俞腾飞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磐安县水益优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深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2023108向永康市西城俞腾飞桶装水经营部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30083083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磐安县水益优山泉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康市西城俞腾飞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磐安县水益优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深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928日向磐安县水益优山泉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30083083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兰溪北门菜场童彩文摊位

(一)抽检基本情况

兰溪北门菜场童彩文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1017日向兰溪北门菜场童彩文摊位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00273324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4公斤,已销售4公斤,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金华市金东区徐尚华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徐尚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1018日向金华市金东区徐尚华蔬菜经营部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00273344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金华市好源乳业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戴梦得超市销售的标称金华市好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含乳饮品,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金华市好源乳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918日向金华市好源乳业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30083080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生产3792盒(共计948公斤),已销售3792盒(共计948公斤)。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