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99033995K/2023-0434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2023-11-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3-11-13 09:37:4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92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达2.8%,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7万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基本药物、集采品种抽检合格率达99.5%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4%以上,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达100%,服务质量满意度达90分以上,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2.7%以上,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100%,规上制造业品牌销售占比达55%以上。

    到2027年,质量总体水平再上台阶,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92.5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达3%,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35万元/人,规上制造业品牌销售占比达57%以上,累计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20个以上。

    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水平大幅跃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1.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围绕“336”科技创新体系及“2+4+X”重点产业,统筹推进创新主体“双倍增”“双提升”“双覆盖”,确保每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全力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提升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质量管理水平。全力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到2025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1.8万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件。

       2.推进高质量发展区域协同。全面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建设,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1个以上、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1个以上。在东阳市开展质量强企试点,在武义县探索山区质量强县建设,清单化落实山区县“一县一策”专项支持政策,以特色生态产业平台、“产业飞地”等为依托,推动武义县新材料产业、磐安县中医药健康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全面融入长三角质量发展合作,积极承办长三角质量标准交流活动。

       3.坚持高质量发展绿色引领。高标准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变革,深入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加快五金、纺织、建材、化工等行业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科学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建设。积极开展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绿色流通,促进绿色消费转型,推进省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累计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39.65万亩。

       4.深化高质量发展普惠利民。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优质消费品供给,满足多样化品质消费需求。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放心消费在金华”行动。到2025年,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0000家。

      (二)推进质量变革,放大产业竞争优势

      5.放大产业集群质量优势。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推进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启动十大制造业平台控规编制,开展重大制造业平台整合提升行动。依托浙江自贸试验区金义片区、浙中科创走廊、金义新区等,打造具有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等综合优势的聚集地。

      6.提升产业质量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浙中科创走廊“一廊六城”建设,以构建“510”重大科创平台支撑体系为战略抓手,打造浙中实验室、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复旦大学义乌研究院等标志性工程。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提升智能化生产和精益化管理水平。

      7.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开展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力争每年培育建设省级未来工厂2家以上。深入推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每年迭代开展特色产业质量提升项目10个,在永康市开展全产业链质量提升试点。实施现代农业全产业链能级提档升级工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建设。积极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创建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到2025年,培育两业融合试点区域5个以上、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3家以上。

      (三)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增加优良品质供给

      8.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实施重点产品质量阶梯攀升工程,推行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产品向精品化、服务化、个性化升级,引导消费品质量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深入实施“同线同标同质”行动。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实施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应用工程。

      9.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动工业化内装部品发展。强化工程设计源头管理,提升施工图审查质量。加快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探索构建具有金华特色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实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行动,打造交通建设工程金字招牌。

      10.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国际贸易、数字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五大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居民服务四大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浙江中西部教育中心、文化中心和医疗中心。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政务服务等改革,打造长三角营商环境的标杆。

      11.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深化蓝天保卫行动,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推进PM2.5和O3“双控双减”。到2025年,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深化碧水提升行动,实施“污水零直排区”攻坚行动。深化净土行动,构建现代化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体系。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

      12.推动质量技术与标准创新。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组建省、市创新联合体。深化“标准化+”行动,体系化推进标志性产业链标准化建设。支持“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企业标准向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转化。到2025年,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5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600项,发布“浙江制造”标准450项。

      13.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将质量管理运用到研发、设计、生产、营销等全过程,加快建立和应用新型质量管控体系。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等活动,每年引导200家以上规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将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

      14.培育一批名企名品。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利用自主品牌“走出去”。培育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农产、浙江服务品牌企业,提升“品字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支持永康市开展县域区域公共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到2025年,力争每年新增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浙江制造精品”240个、浙江出口名牌  15个,有效注册商标量达53万件。

      (五)强化技术支撑,构建高能级质量基础设施

      15.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高效发展。围绕全市产业集群和产业链,进一步优化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布局。到2025年,累计建设省级以上质检中心10个。加快推进计量标准改造升级,到2025年,新建和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2项,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276项。开展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争创活动。

      16.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赋能计划。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线上线下融合的协同服务网络建设,切实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建设特色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18个。

    (六)打造共治体系,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17.深化质量法治建设。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健全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有序推进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

      18.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强化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研究与运用,开展质量统计监测,探索义乌小商品质量指数建设。完善“质量贷”等质量融资增信体系,将质量软实力转化为金融硬资产。引导企业落实质量披露制度,探索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和职称制度。

      19.创新质量数字治理。推广“浙江质量在线”等应用平台。深入推进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一件事”改革。强化市场监管、公安、海关联合执法,形成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合力。

      20.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加强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工程师等队伍建设。加大“八婺金匠”培育力度,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依托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持续开展消费品“实施一个召回,提升一个产业”试点。办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在兰溪市探索质量文化建设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深化上下联动,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强化质量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一把手”要对质量建设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市直属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制定年度推进举措,多维度多方式推动工作提升。要加强市县联动,积极支持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推进质量建设试点。

     (三)强化督查评价机制。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指导,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