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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2022-03-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期:2022-03-09 16:37:49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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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由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赵国荣解读   政策咨询电话:0579-82467908。

    记者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局长答:2022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千方百计惠企助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建立歇业制度、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强化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全链条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平台企业合规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22年2月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积极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聚焦聚力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二十条政策举措。

    2022年1月15日,金华市政府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要突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抓深抓实。

    记者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局长答:制定依据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的通知》。

    记者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局长答《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分为营造更加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营造更加畅通的市场主体变更退出法治环境、营造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效能环境三个部分,包括十八条意见。

    第一部分:营造更加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

    1、试点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率先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

    2.全面探索市场主体登记“无干预办理”。实现“无感申报”自助办理和“一键质检”自动审核,探索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无干预”办理,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允许开展集群注册,允许电子商务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4.进一步创新经营范围登记模式。实现经营范围套餐式选择,面向高频登记行业,将一般常用、具有关联性的经营范围项目归集打包,提供经营范围一键套餐式选择。

    5.全面实现登记权限“全覆盖”。对自贸区登记机关充分赋权,应赋尽赋,实现区内登记区内办,企业登记就近办。

    6.全面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分批推动27个行业证照集成办理。首批实施餐馆经营、食品销售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药械经营审批“一件事”改革。

    7.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对5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实施改革,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试点对43个事项进一步优化改革举措。

     

    第二部分:营造更加畅通的市场主体变更退出法治环境

    8. 试点推行企业异地迁移“一件事”。实行市域内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迁移与住所(营业场所)变更合并办理。

    9. 试点推行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迁移。允许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10.试点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保证市场主体资格的连续性。

    11. 构建企业多路径退出机制。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迭代升级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开展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和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加大对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市场主体的清理力度。深化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

    第三部分:营造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效能环境

    1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企业质押标的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拓宽质押物范围,创新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面。
       13.持续引领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组建专家帮扶团队,开展多环节点对点帮扶。引导激励企业参与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发挥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奖的标杆示范,提炼一批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案例和示范单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14.全面提升金华制造竞争力。开展“品字标”对标培育活动、贴标亮标行动、“品字标”企业拓市场行动,开展对标行业数据分析工作,推动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提档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15.加快推进电子照章多维应用。深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各领域应用。全力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使用。
       16.开发上线市场主体数据分析系统。通过对已登记市场主体的行业、规模、结构、投资来源等信息进行归集分析,客观展现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合理预测业态发展方向,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辅助参考。
       17.创新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对企“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市场监管环境。
       18.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原则,继续推进“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监管方式。在自贸区范围内将首违不罚事项由95项增加至105项,为中小微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宽松的制度环境。

    记者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适用范围?

    局长答《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适用于金华全市域范围。

    记者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日期?

    局长答《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