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晚报】最高罚500万元 市民发现药价违法可举报

日期:2022-12-19 08:54:16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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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杜晓萍)近期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全国多地连花清瘟等药品销售紧俏,部分地区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12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书: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经营者先对照提醒告诫书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民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电话88900000、12315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