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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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文件字号:

    金市监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2022-01-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1-29 13:56:3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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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持续推进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6 号)、《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1 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推进浙政钉·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74 号)要求,市局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2 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赶早抓细,最快速度制定、公示年度抽查计划任务

            为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手段”地位,进一步扩大抽查覆盖面,省局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基础上,重新梳理编制了共 59 个抽查类别、344 个抽查事项的新版清单,作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金华实际,制定了 2022 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 2022 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计划任务包括省局统一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市局统一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以及县(市、区)根据抽查事项需自行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将“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对企业履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义务的监督检查”等 8 个抽查事项确定为通用检查事项,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主体开展其他随机抽查时一并实施。“A56.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保健食品企业)”、“A149.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A16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等 3 个抽查事项,因目前暂无检查对象,事项不做覆盖要求。如后续有监管对象,由县(市、区)局、分局制定计划任务并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实施办法》,2022 年双随机考核,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对照市局新版清单和计划任务表,结合当地实际,最快速度组织制定本辖区 2022 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 3%,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 100%。由各县(市、区)局、分局于 2022年 1 月 28 日下班前统一报市局备案,同时做好本局双随机抽查计划的对外公示工作。

             二、求真务实,最大力度提升全链路闭环规范监管

            各县(市、区)局、分局要高度重视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局“计划可查、任务可溯、过程可控、绩效可比、责任可究”的要求,统一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局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要按照“谁管辖、谁维护”的原则,对抽查系统中本单位随机抽查“两库”实行动态维护,做到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应入尽入,确保全面、准确。市局将对各地“监管对象库” 维护更新情况开展抽查,对长期未维护、未建立监管对象库的下发催办整改书。市局各有关处室要及时协助县(市、区)局、分局做好计划任务规则解答、事项覆盖申报修改、监管对象管辖维护等工作,及时搜集整理上报掌上执法端优化建议,为基层工作开展做好支撑。

            各县(市、区)局、分局要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现场检查,并及时审核公示检查结果,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 100%,全面公示率达到 100%,按时公示率达到 100%。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 100%。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交接,实现闭环管理。市局将通过数字化平台生成“浙政钉工作通知”,自

    动向任务相关人员发送催办提醒。相关部门将对多次催办仍未按要求完成抽查工作的数据进行提取,市局将依据催办数据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信用赋能,有效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

            各县(市、区)局、分局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模型,通过“通用+专业”融合模式,对风险等级高、失信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信用评分低等检查对象提高抽取比例和频次,对于信用评分高、风险等级低的检查对象调低抽取比例和频次,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关联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 70%以上。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全市

    市场监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 2 次。

            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的要求,积极开展通用抽查事项的检查,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检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智联查”、“金信培”以及“浙江企业在线”企业整改报送等功能,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市局各相关处室要加强对本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加强对本系

    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考评,确保于 11月 30 日前实现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 100%。

            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对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市局将根据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相关指标数据,对各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督查督促。

            市局各业务处室联系人:见附件 2 表 6

            附件:【附件】附件1: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附件】附件2: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2022)省修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