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金华市区品牌发展扶持奖励办法》(金政办发〔2014〕113号)和《金华市区品牌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修订协调会纪要》(〔2018〕20号)文件精神,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等13家单位符合市区品牌发展扶持奖励条件。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4日至6月11日止。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金华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79-82118231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