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华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要点)

日期:2021-05-21 15:56:59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2021年金华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标准,以数字赋能为抓手,统筹推进联防联控,全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推动党政同责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见》各项要求,科学制定食品药品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细则。全市新增55个三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10个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3个五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

(二)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地。食品和药械化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覆盖率达到 100%。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报告制度,各地组织开展履责报告活动不少于1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力争年度抽查考核覆盖率达100%;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寻找 CCP 行动试点,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比对考核通过率达到 95%以上。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建设试点,创建全省“放心工厂”15家以上。

二、强化数字赋能,助推监管机制提速增效

(三)牢筑防疫安全防线。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完善冷链食品物防精密智控体系,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加强集中监管仓安全规范运行,提升启动冷链食品阳性应急处置能力。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措施;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政策,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加强疫情防控药械产品和药品流通监管。完善多部门风险协同处置机制,织密“疫情精密智控”网。

(四)构建全程可溯食品安全监管链。按照“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要求,争取全市600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接入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浙食链)。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加快对接 “食盐风险智控应用”“食品冷链风险智控系统”“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应用”“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智控应用场景”。

(五)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并纳入“浙农码”,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全市涉农乡镇(街道)全覆盖、农业主导和特色产业全覆盖、规模生产主体全覆盖。健全与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纳入追溯平台管理的生产主体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数据应用,综合生产记录、监测、巡查、信用信息数据应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

(六)推进药品监管数字化转型。强化冷链保障和追溯管理,推进疫苗全链条追溯监管系统(“浙苗链”)建设;推动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配合开展数字药监“一平台”集成。推动零售药店全场景智控,实现“非现场”检查试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制度,实现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全覆盖。

三、加强链条监管,牢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七)强化农产品源头管控。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推进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落实粮食收购一车一检制度。强化对超标粮全过程闭环管理,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加工生产企业和市场。

(八)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年度风险等级评价率达到100%。推进实施《浙江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和《浙江省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要求,创建“阳光餐饮”综合体(街区)。持续推进餐饮具清洗消毒治理行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九)强化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药品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抽检不合格处置、药品召回等风险闭环管理机制,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黑匣子”工程试点。开展药品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特药监管。按照“三年全覆盖”要求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开展飞行检查;完成市级化妆品飞行检查68家次。

(十)强化抽检与风险监测。深化食品抽检分离改革,全市市场监管环节抽检目标量为3.5批次/千人以上,核查处置完成率达 100%;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量达到1-1.5批次/千人,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卫生健康环节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食用林产品抽检700批次以上,抽检合格率98%以上,不合格处置率100%。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350批次,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不少于60份/百万人。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不少于300例/百万人。

四、聚焦重点关键,保持执法高压震慑态势

(十一)合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顿行动,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及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五进”活动,加大打击保健食品行业的非法生产经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的力度。根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安排,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和傍名牌行为。推进放心超市承诺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开展地产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完善小作坊退出机制,小作坊登记建档率达100%;针对抽检合格率95%以上的小作坊,全面实施“5S”管理。

(十二)致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围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以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

(十三)全力推进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实施药品“打假治劣提级行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网络销售“两品一械”、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医疗(医美)机构特殊药品使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专项行动。

(十四)协力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组织查处、挂牌督办一批跨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案要案。组织“剑锋”主题集约收网行动,集中攻坚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食药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非法经营、走私疫苗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的药械产品等违法犯罪。

(十五)强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消C进度,98%以上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包括B级)以上。校外供餐单位100%建成“互联网+阳光厨房”。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春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80% 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接入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场景应用。加强校园商超监管,建立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巩固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成果。

(十六)高质量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全市新建农村家宴“阳光厨房”100家,实现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全覆盖;建设“阳光工厂”“特殊食品风险智控”等场景,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接入风险智控场景;新增全程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00家;新建农村家宴厨房30家,培育集家宴预订、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产业化公司20家。高质量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项目全市建设40家左右民生药事服务站;全面提升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建设服务质量,开展分级分类评定。

五、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电子许可证”和“电子健康证”应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电子证书持有率达 100%。做好“三小一摊”事中事后监管省级试点工作。开展药械批发新开办“一件事”改革,实现“一件事、一网办、一证通”。推动药品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对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探索省市县“联合查”、药械化“一次查”等机制。力争金华、义乌两地普通化妆品进口备案量6000个以上。

(十八)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整合医药生产企业优质资源,培育壮大行业主体,力争今年生物医药行业产值亿元企业达到30家。推进金华健康生物产业园等生物医药产业平台谋划,支持鼓励企业创建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促进行业创新资源整合利用,启动生物医药研究院建设,加大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生物技术药、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高效原料药,推进制剂和高效原料药一体化发展。支持企业实施食品药品科技计划项目,培育一批食品药品行业创新主体,开展食品药品领域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十九)扶持地方优势品牌。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坚持优质优价导向,加快地方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认证和“区域名牌”认定工作,稳步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及其生产基地认证工作,加大农产品、食品品牌培育、推广力度。力争年内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稳定在214万亩以上,新增绿色食品3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3个以上,新增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1.3万亩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58%以上。

(二十)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化监管执法工作。参照部、省级模式,加快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加强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专业应急处置人才建设。积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制度体系,深化职业检查“双百尖兵”工程。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能力培训。开展餐饮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食品安全义工等队伍建设。

六、加强共治共享,创新多元社会治理格局

(二十一)推进食安全责任保险扩面。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管控+事后风险保障”的风险治理体系,构建日常监督、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方面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领域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扩大参保覆盖面。积极引导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单位、商业综合体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领域参保商业险。探索进口冷链食品物防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药品安全责任险。推进疫苗接种意外险等商业保险试点。

(二十二)提升科普宣传深度广度。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 “药品安全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及“四进四送”惠农服务等宣传活动,引导市民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完善食品安全协同应用“食安之窗”、“谣言智控”模块及“消谣派”金华辟谣平台涉食品药品安全专栏板块。积极深化与媒体合作,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