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1〕16 号)要求,我市各县(市、区)充分发动企业申报、严格执行申报条件、落实属地审核责任,并经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审,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62家企业予以公示。
以上企业申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5日至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82251807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处联系电话:82177828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
附件:金华市2021年度申报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信息汇总表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