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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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试行)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2020-09-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试行)

    日期:2020-09-03 15:17:3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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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序号

    权力类别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

    特别说明

    1

    行政许可

    1.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决定。

    2.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具体包括:

    (1)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食品生产经营、重要工业品生产、广告业务等;
    (2)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重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资质认证证书、广告发布登记证等;
    (3)对自然人处以一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

    (4)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达到第(3)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

    3.需要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

    4.拟不予行政许可的

    5.涉及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涉案当事人20人以上,或者受害人数50人以上的。

    6.涉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

    7.行政执法事项疑难、复杂,或争议较大的。

    8.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省政府、市政府决定明确规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予或撤销行政许可、不予或撤销行政确认的除外;

    2.拟对已经登记的市场名称登记事项不予变更的除外。

    2

    行政处罚

    3

    行政确认

    4

    行政强制

    5

    行政裁决

    6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