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99033995K/2020-04338

  • 文件名称:

    [政策解读]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2020-08-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0-08-10 11:31:41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分享: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为什么要启动本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答:2020年4月21日,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轮专项清理。根据这一要求,我局启动了本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问:本轮清理的范围具体有哪一些?

    答:本轮清理的范围,主要是截至2020年4月21日,我局公布的现行有效的47件规范性文件,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6月15日函中,明确因职能调整、由我局负责清理的、以金价监字号发文的7件规范性文件,共计54件。

    问:此次清理经过了哪些主要程序?

    答:《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关于废止、宣布失效文件的决定”列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畴。因此,此次清理工作,经过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此次清理的具体结果如何?废改着重从哪些方面进行了考虑?

    答:本次清理共涉及了5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最终决定保留48件,废止6件,修改0件。从保证行政管理工作延续性、稳定性的角度考虑,大部分规范性文件均予以保留。废止的6件规范性文件,均属于阶段性工作,且文件已经过了有效期限。

    问:清理结果具体什么时候生效?

    答:自印发之日起三十日后生效。

    问: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答:解读机关: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法规处处长       联系电话:0579-8225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