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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华市企业开办“智能审”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开办“智能审”改革,打造“零审核、零等待、零上门”的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我局起草了《金华市企业开办“智能审”管理办法(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金华市企业开办“智能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管E10窗口,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939110058@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联系人:郭小琨;电话:0579-82466575。
附件:《金华市企业开办“智能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