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99033995K/2020-00037

  • 服务对象:

    法人

  • 文件名称: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01-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朗读

  • 机构名称: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负责人:应华冠
  • 联系方式:0579-82318457
  •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86号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机构职能:

      增挂“金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金华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金华市实验动物中心”“金华市粮油检验检测中心”等四块牌子。

      1.承担全市药品及相关产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评价、许可检验检测,为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2.接受委托提供实验室资质认定范围内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服务,向社会提供产品质量鉴定、灾后评估等检验测试工作。

      3.承担上级指定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研究、评估、监测、分析等相关工作。

      4.开展有关药品及相关产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测方法和检测新技术的科研工作。

      5.承担全市药品相关单位,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6.承担上级指定的医疗机构药品制剂质量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行业标准、食品地方标准的研究、拟定、修订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标准的研究及起草工作,协助上级检验机构开展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

      7.负责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下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管理工作。

      8.开展对全市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开展药品群体事件的调查,协助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控制的紧急措施。

      9.组织编辑全市不良反应监测信息资料,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提供业务技术培训、咨询。

      10.负责本市辖区内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技术审查、证前抽查和现场核查的组织实施,做好材料整理与上报、审查结论提交等工作。

      11.协助管理金华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队伍。

      12.协助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医院制剂生产、经营、使用、研究、药品临床试验等机构的资质审查和认证。

      13.协助承担药品、药包材、医院制剂注册的现场核查。

      14.协助承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规范检查)。

      15.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