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7年7月14日,金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根据举报对浙江某文化传播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涉嫌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从事最高奖金额超过五千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该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以微商方式运营“大时代”袜子品牌,为推广品牌,以吸引更多人成为其下级微商代理。于2017年7月6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则名为“免费送好车!3000万+奖品上不封顶!……”的信息,声称在7月6日至7月31日止,每购买“大时代”袜子1盒,即可在微信公众号上参加抽奖1次。抽奖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品是“2017款雪佛兰科鲁兹”轿车,价值12.49万元;二等奖20名,奖品为“苹果”笔记本电脑,价值1.2万元;三至六等奖若干名,总中奖率超过15%。凡参加抽奖活动的客户通过关注当事人微信公众号,随机中奖。至查获时止,共有60多万人关注当事人微信公众号,超过11万人参加抽奖活动,已产生一等奖1名,其它奖项若干名。
当事人从事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2017年8月16 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