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去年,金华山市场监管分局掌握线索并查实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案,3名当事人日前均被法院宣判得到相应处罚。
去年6月15日,金华山市场监管分局赤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巡查食品安全时,发现赤松镇西前路村西前路40号有一处极为隐蔽的化妆品生产加工窝点。
执法人员立即控制窝点内相关人员,经查,发现房屋内堆满了口红、眉笔、润唇膏、睫毛膏等产品,总计9.8万余支。经清点,执法人员发现这些化妆品的品牌有LAKME、Fa Henkel、KYLIE,但是现场并无营业执照及许可证,作业人员也无法提供以上3个品牌的授权书。
执法人员介绍, 陈跃庆(父)、陈駪駪(子)、徐巧华(儿媳)一家人从2015年10月起在西前路村租用房屋生产销售化妆品。业务由徐巧华负责联系,一名叫TOM的客商向他们提供化妆品原料和包装材料,并指定生产何种化妆品,陈家人加工好相应产品后,再由TOM销往国外。
从2015年10月截至案发时,该窝点共计生产LAKME眉笔(无卷笔刀)29359支,LAKME眉笔(带卷笔刀)50067支(其中已发货14688支),LAKME口红8857支;Fa Henkel润唇膏33269支;KYLIE睫毛膏10801支。当事人承认已收取加工费3.5万元。按照这些品牌相应化妆产品的市场参考价计算,货值约280万元。此外,执法人员对这些化妆品进行了抽样送检。市食药检院出具的检测结果显示,仿冒的LAKME口红存在砷超标不合格项,相关标准规定砷含量不得超过2毫克/千克,检测结果是口红当中砷含量为9毫克/千克。
目前,涉嫌假冒伪劣的化妆品已被市场监管部门没收处理,陈跃庆、陈駪駪、徐巧华均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