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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督促个体工商户办理补报年报或注销登记的公告
永市监催个字﹝2019﹞第1号
永康市东城阿孟电动车修理店等1644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
由于你户在2016、2017年度连续两年未履行申报年报义务,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在2019年3月5日前,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补报年报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浙江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启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本局联系人:陈剑 联系电话:87139781
附:永康市2016、2017年度未年报个体户名单(1644)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3日
永康市2016.2017未年报个体工商户名单(16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