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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永市监企销告[2019]1号
经查,永康市乾泰工具厂等171家企业,从2016年度开始已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存在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届满10日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述企业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剑 电话:87139781
地址:永康市龙川中路398号
附:拟吊销企业名单(171家)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0日
拟吊销企业名单(17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