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消保商品质量抽检公示2017年第六期

日期:2019-12-26 01:05:24 来源:​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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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季度冬季服装产品质量抽查监测结果信息公示

金市场消检字(2017)006号

为了强化冬季成人服装市场的质量管控,有效监管服装商品公平交易与市场竞争秩序,我局根据年初抽检工作计划安排,于2017年11月  日开始进行季度冬季服装商品质量抽查。

一、 基本情况简述

本次抽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金华市的服装经销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在企业的销售店内抽样,抽样基数根据经销企业的进货和库存情况进行确定。

此次服装产品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依据为: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相关产品标准(标注的标准,包括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

检验项目主要包括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耐光)、异味及其他理化性能指标等。

二、产品质量检验结果

本次抽查包括了保暖内衣类和冬季外套类两大类,共70批次服装产品,其中保暖内衣类产品30批次冬季外套类产品40批次,总体合格产品30批次,合格产品40批次,总体合格率42.9。两类产品合格情况分别为:保暖内衣类合格产品13批次,合格产品17批次,分项不合格率56.7%;冬季外套类产品合格18批次,不合格产品22批次,不合格率55.0%。经统计,本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使用说明面料/里料/里料贴片纤维含量、耐光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充绒量、透气率、撕破强力、纰裂程度项目,其他项目全部合格具体不合格情况见表1~3)。

1 总体不合格项目及不合格产品数

序号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产品数

总体不合格率

1

使用说明

32

45.7%

2

纤维含量

24

34.3%

3

耐汗渍色牢度

5

7.1%

4

耐水色牢度

5

7.1%

5

耐湿摩擦色牢度

4

5.7%

6

充绒量

3

4.3%

7

透气率

2

2.9%

8

耐光色牢度

1

1.4%

9

耐洗色牢度

1

1.4%

10

撕破强力

1

1.4%

11

纰裂程度

1

1.4%

2 保暖内衣类(共30批次)不合格项目及不合格产品数

序号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产品数

分项不合格率%

1

使用说明

15

50.0%

2

纤维含量

11

36.7%

3

透气率

2

6.7%

4

耐汗渍色牢度

2

6.7%

5

耐水色牢度

1

3.3%

3 冬季外套类(40批次)不合格项目及不合格产品数

序号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产品数

分项不合格率%

1

使用说明

17

42.5%

2

纤维含量

13

32.5%

3

耐水色牢度

4

10.0%

4

耐湿摩擦色牢度

4

10.0%

5

耐汗渍色牢度

3

7.5%

6

耐光色牢度

1

2.5%

7

耐洗色牢度

1

2.5%

8

充绒量

3

7.5%

9

撕破强力

1

2.5%

10

纰裂程度

1

2.5%

三、抽样结果分析

(一)整体合格率偏低本次服装产品抽查检验项目主要为相关执行标准要求的项目。采样数量范围较广,品牌多,反映问题比较全面和突出,具有一定代表性、针对性。70批次冬季当季产品整体合格率仅为44.3%,产品质量不容乐观。按产品类别来看,本次抽检的保暖内衣类产品合格率为43.3%,冬季外套类产品合格率45%,基本上与整体的合格率相当,说明这两类产品均需引起重视。

(二)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问题较为突出。70批次产品中,使用说明和纤维含量两个项目整体不合格率最高,达到45.7%和34.3%,显示出目前该地区产品标识和纤维含量不符的问题最为突出。其余九类不合格项目总不合格率为32.9%,也应引起重视。

1)使用说明

此次抽检样品中共有32批次使用说明不合格,占全部批次的45.7%。具体如表4、表5所示。

表4 保暖内衣类产品使用说明中不合格项目

序号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产品数

1

纤维成分及含量

12

2

维护方法

9

3

产品号型或规格

7

4

产品标准

6

5

产品名称

2

6

安全类别

1

表5 冬装外套类产品使用说明中不合格项目

序号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产品数

1

纤维成分及含量

15

2

产品标准

9

3

维护方法

8

4

产品号型或规格

8

5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5

6

安全类别

2

7

产品名称

1

根据产品对应执行标准及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中规定,使用说明内容应包括: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规格等七项内容。此次不合格主要表现在:

1)纤维含量标识错误。根据GB/T 5296.4的规定,纤维含量的标识应符合GB/T 29862的规定执行,出现的主要错误有A)纤维含量标识中纤维名称不规范,如“化纤”等都属不规范的纤维术语。B)标识纤维含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允差范围。一般纤维含量的允差为3%或5%,但此次抽查中发现较多纤维含量偏差超过了对应允差的情况。C)部分产品未标明产品的具体纤维名称和含量。

2)号型规格标识错误。根据GB/T 5296.4的规定,服装类产品宜按GB/T 1335或GB/T 6411等标准进行标注。实际检测过程中发现,很多样品并未按规定执行,而是按照行业内的一些通用做法在进行标注。

3)洗涤方法未按GB/T 8685规定的图形符号和排列次序表述。本次抽查中有较多的洗涤方法标识错误,主要是因为新版GB/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替代了1988年颁布的老版本,很多内容上都与老版本有了较大的改动,包括图形符号及维护说明排列次序都作了修改。许多生产企业还沿用老图形符号,排列次序也是按老标准的要求或乱排一通。

使用说明是向消费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等信息。产品使用说明与消费者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受到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如果缺少使用说明,或者使用说明标注不规范,或因其信息量不足甚至有误,会影响消费者正确使用或误导消费者,甚至存在恶意欺诈的嫌疑。造成这些子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缺项或标注不规范。这也侧面反映出生产企业对于使用说明的不重视和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漠视,尤其是对羽绒服等执行标准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更需要引起生产和销售企业的重视。

2)纤维含量

此次抽查共发现24批次产品纤维含量存在问题,整体不合格率为34.3%。

主要的问题是纤维含量实际偏差超过允差范围,以及纤维含量标识中少标、错标了纤维的种类与含量。

面料的纤维含量是消费者历来都非常重视的指标之一,也是决定产品价格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在选购服装时往往是依据明示纤维含量进行选购,纤维含量的不合格直接的后果就是容易造成诱导或欺骗消费者。因此,也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3)部分安全项目

此次抽查共发现涉及强制性标准的安全项目不合格10批次(耐汗渍色牢度5批次,耐水色牢度5批次),不合格率为14.2%,虽然不合格率相对较低,但由于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问题,因此,需引起高度重视。

4)非强制性标准涉及物理项目

此次抽查共发现非强制性标准涉及项目不合格10批次(湿摩擦色牢度4批次,耐光色牢度、耐洗色牢度、透气、起球、纰裂、撕破强力各1批次),不合格率为14.2%。此类项目虽属于非强制性标准里的项目,但由于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因此历来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也不可大意。

5)填充物(羽绒)品质不合格

    此次抽检共抽检羽绒服装12批次,共发现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占全部羽绒服的41.7%,不合格项目除了上述项目之外,主要的不合格项目是充绒量不合格,共3批次,还有1批次的产品未明确标识填充物的填充质量。

    综合以上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不关注国家有关服装生产规范标准要求,或者为了获利,购买廉价原材料;另外一方面,由于我国在近些年出台了较多的标准,企业不了解甚至不知道,从而导致产品不符合新标准内容规定。

四、消费提醒

选购服装产品时,要做到三个注意,一是注意检查商品的包装标识,看商品标识中是否依法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号型规格、纤维成分含量信息。对标识不全、不规范、不准确,或包装粗糙、印刷模糊不清的,没有标识的,或标识内容不一的商品,消费者要谨慎选购。二是对于羽绒服装,一定要注意标识上的羽绒含绒量,只有含绒量不低于50%的服装才能称为羽绒服装,以免被误导。三是建议消费者科学绿色消费,理性消费,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商品。尽量到正规商场和超市等渠道购买羽绒服装商品,优先选择信誉好和标识全面的品牌。

此外,在购物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后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信息特予公示。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