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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关于积极推进浙政钉·新型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019-11-14
主动公开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关于积极推进浙政钉·新型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朗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局起草了《关于积极推进浙政钉·新型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关于积极推进浙政钉·新型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1698号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63495409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
联系人:张松涛、叶星;电话:0579-82251811;传真:0579-82112630。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